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2025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申请人提交筹备或开业申请材料后变更以下事项的,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撤回原提交申请材料:

股权结构;

实际控制人或受益所有人;

基础设施建设计划;

银行卡清算品牌;

其他可能影响行政许可决定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