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2025年) 第二章 申请与许可 第十五条 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2025年) 第十五条 第二章 申请与许可 第十五条 申请人提交筹备或开业申请材料后变更以下事项的,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撤回原提交申请材料: 股权结构; 实际控制人或受益所有人; 基础设施建设计划; 银行卡清算品牌; 其他可能影响行政许可决定的事项。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