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行函证工作操作指引(2024年) 7. 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本指引要求需要公示的其他事项,或者银行业金融机构认为有必要公示的其他事项。例如,针对特定业务的办理信息、使用有防伪或校验功能的银行印章的查验渠道、函证范围是否包含理财子公司等。 (十一) 银行业金融机构函证服务档案管理说明。 银行函证工作操作指引(2024年)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做好回函操作记录的保管工作。在人工回函情况下,回函经办人员应当留存相关回函复印件、回函操作记录或影像文件,相关资料的保管期限参照《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10号)中有关企业与金融机构、中介机构及其他组织和个人来往文件材料的规定执行。在数字回函情况下,保管期限参照国家档案局印发的《企业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指南》(档办发〔2015〕4号)中有关保管期限的规定执行。 7. 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本指引要求需要公示的其他事项,或者银行业金融机构认为有必要公示的其他事项。例如,针对特定业务的办理信息、使用有防伪或校验功能的银行印章的查验渠道、函证范围是否包含理财子公司等。 (十一) 银行业金融机构函证服务档案管理说明。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做好回函操作记录的保管工作。在人工回函情况下,回函经办人员应当留存相关回函复印件、回函操作记录或影像文件,相关资料的保管期限参照《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10号)中有关企业与金融机构、中介机构及其他组织和个人来往文件材料的规定执行。在数字回函情况下,保管期限参照国家档案局印发的《企业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指南》(档办发〔2015〕4号)中有关保管期限的规定执行。 引用法条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2012) (十一)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