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管理办法(试行)(2020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银行保险机构对案件处置工作负主体责任,具体承担以下职责:

开展案件调查工作,按规定提交机构调查报告;

对案件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认定并开展内部问责;

排查并整改内部管理漏洞;

及时向地方政府报告重大案件情况;

按规定提交案件审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