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2021年) 第四章 董事与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三十条 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2021年) 第三十条 第四章 董事与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三十条 董事任期届满,或董事会人数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最低人数或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及时启动董事选举程序,召开股东大会选举董事。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