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行保险机构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办法(2021年) 第二章 信息科技外包治理 第十二条 银行保险机构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办法(2021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信息科技外包治理 第十二条 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建立信息科技外包活动分类管理机制,针对不同类型的外包活动建立相应的管理和风控策略。信息科技外包原则上划分为咨询规划类、开发测试类、运行维护类、安全服务类、业务支持类等类别。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