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行保险机构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办法(2021年) 第二章 信息科技外包治理 第十一条 银行保险机构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办法(2021年) 第十一条 第二章 信息科技外包治理 第十一条 银行保险机构应当明确不能外包的信息科技职能。涉及信息科技战略管理、信息科技风险管理、信息科技内部审计及其他有关信息科技核心竞争力的职能不得外包。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