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金融机构联合授信管理办法(试行)(2018年)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个季度召开一次。如遇重大事项,由牵头银行或占成员银行债权总金额1/3以上比例成员银行提请,可召开临时联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