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机关银行业消费者投诉处理规程(2018年) 第三条
第三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及时、规范、合理处理消费者投诉的第一责任主体。消费者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产品或服务不满,原则上应首先向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投诉。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明确统一的牵头部门,负责协调处理消费者投诉,并完善相应的投诉处理流程,负责对包括银监会转办投诉在内的所有消费者投诉进行妥善处理。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明确统一的牵头部门,负责协调处理消费者投诉,并完善相应的投诉处理流程,负责对包括银监会转办投诉在内的所有消费者投诉进行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