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铁路运输服务质量投诉处理办法(202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铁路运输服务质量投诉处理办法(2025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投诉人是指旅客、托运人、收货人等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被投诉人是指铁路运输企业等法人或组织。 铁路监管部门是指国家铁路局和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含北京铁路督察室)。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