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运输收入管理规程(2005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运输费用的核收

铁路运输企业在办理客货运输业务时,必须使用铁道部规定的铁路客货运输票据核收运输费用。使用计算机制票的,必须使用铁道部统一制、售票软件计算运输费用。不得使用铁路客货运输票据核收铁道部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