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1989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禁止在铁路桥梁上下游下列范围内拦河筑坝、围垦造田、采石挖沙以及修建其他影响和危害桥梁安全的设施:
桥长一百米以上的大桥,上下游各五百米;
桥长二十米以上、一百米以下的中桥,上下游各三百米;
桥长二十米以下的小桥,上下游各二百米。
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桥长一百米以上的大桥,上下游各五百米;
桥长二十米以上、一百米以下的中桥,上下游各三百米;
桥长二十米以下的小桥,上下游各二百米。
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