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铁路运输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 第三章 信用评定 第十一条 铁路运输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 第十一条 第三章 信用评定 第十一条 铁路运输业信用名单分为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信用状况重点关注对象名单。铁路监管部门联合各相关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纳入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名单的典型诚信主体进行守信激励;对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严重失信主体进行失信惩戒;对纳入信用状况重点关注对象名单的失信主体加强监管。 第三章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