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货物运输规则(2026年)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与接轨的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产权单位、管理单位签订运输协议。

运输协议应当包括设备设施状况、交接地点和方法、装卸作业、货车取送、安全生产措施及责任等内容及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