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行业统计管理规定(2018年) 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二条 铁路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依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