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五章 安全管理责任 第四十二条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2021年) 第四十二条 第五章 安全管理责任 第四十二条 建设管理单位负责按照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审核设计、营业线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审查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机械设备、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等。按规定做好勘察、设计、工程招投标、预审施工方案、项目经理和有关人员的安全培训、法制教育、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十一条 目录 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