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2021年) 第四章 组织实施 第四十条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2021年) 第四十条 第四章 组织实施 第四十条 加强汛期营业线施工安全工作。严格执行铁路防洪工作管理规定,落实防洪安全措施。营业线施工中保持营业线排水系统的畅通,对可能影响营业线路基、桥涵、隧道等设施设备稳定的任何作业,必须制定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制定汛期防洪专项预案,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第三十九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