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2021年) 第四章 组织实施 第二十八条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二十八条 第四章 组织实施 第二十八条 加强运输组织和调度指挥,确保天窗次数和时间兑现。因旅客列车晚点等原因,准许变更天窗起止时间。列车调度员应当提前通知驻调度部门联络员或通过车站值班员通知驻站联络员,驻调度部门(驻站)联络员通知施工(维修)负责人。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