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实施细则(2020年) 第五章 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实施细则(2020年) 第五章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九条 国家铁路局及其铁路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铁路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企业和驾驶人员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纠正,依法查处。对高速列车驾驶人员和企业应当加大监督… 第四十条 铁路监管部门应当督促企业对本单位驾驶人员加强管理,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第四十一条 驾驶人员和企业应当配合铁路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提供相关材料。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包括: 第四十二条 企业发现本单位驾驶人员的驾驶资格许可存在应当撤销、注销情形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0日内书面报告考试中心,考试中心审核汇总后报国家铁路局设备监督管理司,由国家铁路… 第四十三条 铁路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对企业和驾驶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有效的执法证件,不得干扰驾驶人员的正常工作,不得非法扣留驾驶证。 第三十八条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