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实施细则(2020年)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条 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实施细则(2020年) 第四十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条 铁路监管部门应当督促企业对本单位驾驶人员加强管理,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安排未取得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铁路机车车辆; 安排驾驶人员持过期、失效或者不符合准驾类型的驾驶证驾驶铁路机车车辆; 安排存在本细则第六条规定情形的人员驾驶铁路机车车辆。 第三十九条 目录 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