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实施细则(2020年) 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四条 驾驶证有效期满需换证时,持证人应当向考试中心提交下列材料:

驾驶证换(补)证申请表(格式见附件3);

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者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双面扫描至同一页);

已持有的驾驶证(电子扫描件);

具有资质的健康体检机构,或者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按照《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健康检查规范》(TB/T3091)出具的近1年内的体检合格报告;

符合第十八条要求拍摄的本人近期照片。

申请补发驾驶证的,应当提交前款第(一)、(二)、(五)项规定的材料。补发的驾驶证正面右上角作“补”字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