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2006年) 第一百六十条

第一百六十条 铁路供电设备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级负荷应有两个独立电源,保证不间断供电;二级负荷应有可靠的专用电源。

受电电压根据用电容量、可靠性和输电距离,可采用110 kV、35(63)kV、10 kV或380 V/220 V。

用户受电端供电电压允许偏差:

35kV及以上高压供电线路,电压正负偏差的绝对值之和不超过额定值的10%;

10kV及以下三相供电线路为额定值的±7%;

220V单相供电的,为额定值的+7%~-10%;

自动闭塞信号变压器二次端子,为额定值的±10%。

在电力系统非正常情况下,用户受电端的电压值允许偏差为额定值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