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2006年) 第三编 信号显示 第十七章 移动信号及手信号移动信号 第三百六十条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2006年) 第三百六十条 第三编 信号显示 第十七章 移动信号及手信号移动信号 第三百六十条 响墩爆炸声及火炬信号的火光(如第123、124图),均要求紧急停车。停车后如无防护人员,机车乘务人员应立即检查前方线路,如无异状,列车以在瞭望距离内能随时停车的速度继续运行,但最高不得超过20km/h。在自动闭塞区间,运行至前方第一个通过信号机前,如无异状,即可按该信号机显示的要求执行;在半自动闭塞区间,经过1km后,如无异状,可恢复正常速度运行。 第123图 第124图 无线调车灯显信号 第三百五十九条 目录 第三百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