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铁路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二章 铁路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二章 第二章 申报 第八条 部级工法申报遵循自愿原则,每项工法只能由一家施工企业申报,且申报的主要完成人员不得超过5人。申报单位应是开发应用该工法的主要完成单位。 第九条 申报条件: 第十条 申报材料(含电子版)构成如下: 第十一条 工法文本编写内容应齐全完整,包括前言、工法特点、适用范围、工艺原理、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材料与设备、质量控制、安全措施、环保节能措施、效益分析和应用实例等(编写… 第十二条 部级工法每2年评审1次,申报时间为评审年度的3~6月。 第七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