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2017年) 第九条

第九条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必须具有铁路工程施工资质或经许可从事铁路工程施工的其他施工资质。

已审定公布的企业级工法。

工法的关键技术达到铁路行业领先水平或国内先进水平,经过2项及以上铁路建设工程应用实践,确认具有较好的经济、环保、节能和社会效益。

工法的整体技术必须由申报企业自行研制开发或是申报企业作为主要完成单位联合开发。

工法内容不得与已公布且在有效期内的部级工法雷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