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局关于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第十二批清理结果的通知(2018年)
发布机关
铁路局
效力
现行有效
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北方工业公司,国家能源集团,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有限公司,神华铁路货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各地方铁路公司:
为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清理部门规章和文件的要求,根据铁路改革发展实际,按照“先易后难、有序推进,边清理、边出成果、边向社会公开”的原则…
一、
关于《国际铁路公务电报细则》、《国际铁路公务电报细则补充办法》(〔82〕铁电务字1633号)等4件文件的意见
二、
关于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补充规定》(铁总运〔2015〕51号)和原铁道部《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铁运〔1999〕103号)的意见
三、
关于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行车通信语音记录装置管理办法》(铁总运〔2014〕45号)的意见
四、
关于《铁路线路修理规则》(铁运〔2006〕146号)等18件文件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