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铁路专用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 铁路专用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 第二十八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 对检查中发现的铁路专用设备缺陷产品依法实施召回管理。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