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本管理办法(试行)(2017年)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六十九条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本管理办法(试行)(2017年) 第六十九条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六十九条 集团母公司应当在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内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提交内部资本充足性评估报告。 第六十八条 目录 第七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