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2026年) 第七条

第七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授权派出机构实施行政许可。授权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许可决定以被授权派出机构的名义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