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融监管总局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2026年) 第三章 审查 第二十六条 金融监管总局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2026年) 第二十六条 第三章 审查 第二十六条 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决定机构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决定机构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