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关于港澳银行内地分行开办银行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2025年) 四、

四、 港澳银行内地分行申请开办信用卡业务,参照执行《中国银保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关于开办信用卡业务的相关规定。依法应通过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的,依照其规定办理。

港澳银行在内地设立多家分行的,如申请开办信用卡业务,原则上首先由管理行申请开办。在管理行获准开办信用卡业务后,该管理行可以履行管理职责,在评估并确保其他拟开办信用卡业务的分行满足条件的前提下,授权其他分行开办信用卡业务,并在授权后5个工作日内向管理行所在地金融监管局报告。

经管理行授权开办信用卡业务的其他分行应当满足商业银行开办信用卡业务的相关规定,向所在地金融监管局报告,提供管理行出具的授权书以及开办信用卡业务所需的材料后,方可开办信用卡业务。依法应通过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的,依照其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