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融机构非集中清算衍生品交易保证金管理办法(202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金融机构非集中清算衍生品交易保证金管理办法(2024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金融机构与中央银行、政府机构、公共部门实体、多边开发银行、国际清算银行、我国政策性银行开展的非集中清算衍生品交易,可以豁免初始保证金和变动保证金要求。 纳入同一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机构之间的非集中清算衍生品交易,可以豁免初始保证金和变动保证金要求。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