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融机构非集中清算衍生品交易保证金管理办法(202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金融机构非集中清算衍生品交易保证金管理办法(2024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金融机构之间开展的以及交易对手一方为金融机构的非集中清算衍生品交易,适用本办法,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掉期(互换)、期权及其组合。 非集中清算衍生品交易是指未通过中央对手方集中清算的场外衍生品交易。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