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非集中清算衍生品交易保证金管理办法(2024年) 第二条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负责监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业金融机构和金融控股公司。

上述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适用本办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