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融机构非集中清算衍生品交易保证金管理办法(2024年) 第四章 争议解决 第二十八条 金融机构非集中清算衍生品交易保证金管理办法(2024年) 第二十八条 第四章 争议解决 第二十八条 金融机构应当记录保证金争议的持续时间、交易对手和争议金额。如与单个交易对手的保证金争议持续15个工作日以上,且争议金额超过1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货币),应当通过内部管理规定明确报告路径。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