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办法(2025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其他相关部门就消保监管评价工作提供有关信息、资料和建议,并配合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能部门,根据消保监管评价结果依法对金融机构采取后续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