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融机构客户受益所有人识别管理办法(2025年) 第三章 金融机构客户受益所有人识别管理办法(2025年) 第三章 第三章 受益所有人识别核实要求 第十六条 金融机构应当通过来源可靠的佐证材料、数据或信息了解非自然人客户的所有权和控制权结构,识别出客户的受益所有人,并根据风险状况采取合理措施核实其受益所有人信息。 第十七条 金融机构应当结合客户所提供的受益所有人信息,以及以下佐证材料、数据或信息,了解客户的所有权和控制权结构,进而识别出客户的受益所有人: 第十八条 金融机构应当识别、留存的客户受益所有人信息包括以下信息: 第十九条 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基于风险原则,采取合理措施核实所识别出的受益所有人信息。 第二十条 金融机构识别、核实客户的受益所有人时,存在下列特定情形的,应当根据情形采取相应加强措施: 第二十一条 存在第二十条规定的特定情形时,金融机构应当根据情形采取相匹配的以下一种或者多种加强措施: 第二十二条 金融机构发现自然人客户行为或者交易出现较高洗钱或者恐怖融资风险情形时,应当视情形筛查该自然人作为受益所有人在本机构的全部非自然人客户,并进行关联分析,同时采取必… 第二十三条 金融机构在核实受益所有人过程中,对于符合《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2024〕第3号发布)第二条规定的客户,应当将识别出的受… 第二十四条 金融机构与客户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应当持续关注并评估客户整体状况及交易情况,当出现以下情形时,金融机构应当审核并在必要时更新受益所有人信息: 第二十五条 金融机构应当根据本办法准确判断非自然人客户是否符合采取简化或者豁免措施的条件。无法作出准确判断的,金融机构不得采取简化或者豁免措施;非自然人客户出现第二十条规定…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