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融基础设施监督管理办法(2025年)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金融基础设施监督管理办法(2025年) 第二十三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金融基础设施运营机构发生下列情形,应当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及时向相关金融基础设施管理部门备案: 制定并实施恢复计划; 变更其他董事(理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章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