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融业经营者集中申报营业额计算办法(2009年) 第五条 金融业经营者集中申报营业额计算办法(2009年) 第五条 第五条 期货公司的营业额要素包括以下项目: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银行存款利息净收入。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