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税三期工程采购管理规程(试行)(2009年) 第五章 采购程序 第二十六条 金税三期工程采购管理规程(试行)(2009年) 第二十六条 第五章 采购程序 第二十六条 保证金收退及付款 集中采购中心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办理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收退工作,并按照合同条款和项目验收报告办理付款。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