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税三期工程采购管理规程(试行)(2009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 合同签署与执行
根据评标结果,由集中采购中心完成合同初稿,送工程办会签。
集中采购中心修定合同,并由集中采购中心领导按程序完成合同签署工作。
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由中标供应商、集中采购中心及工程办各保管一份。
合同签署后,由工程办根据合同约定负责组织项目实施和验收,并提交项目验收报告。
根据评标结果,由集中采购中心完成合同初稿,送工程办会签。
集中采购中心修定合同,并由集中采购中心领导按程序完成合同签署工作。
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由中标供应商、集中采购中心及工程办各保管一份。
合同签署后,由工程办根据合同约定负责组织项目实施和验收,并提交项目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