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税三期工程采购管理规程(试行)(2009年) 第四章 采购管理体制 第十四条 金税三期工程采购管理规程(试行)(2009年) 第十四条 第四章 采购管理体制 第十四条 由采购工作组集体研究项目招标采购原则,报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审定。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