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金税三期工程资金管理规程(试行)(200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金税三期工程资金管理规程(试行)(2009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金税三期工程项目资金开支范围包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发改委)批复的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中列明的数据中心(南海)土建工程中的工程费用、工程其他费用和预备费,以及信息系统工程中的硬件购置费、系统软件购置费、应用系统定制费、系统集成费、其他费用和预备费等。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