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管理办法(2026年) 第三章 发货方、承运方、收货方义务 第三十二条 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管理办法(2026年) 第三十二条 第三章 发货方、承运方、收货方义务 第三十二条 发货方、承运方、收货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国家标准等规定开展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活动,保证食品安全。 第三章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