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管理办法(2026年) 第二章 准运证的申请与核发 第二十二条 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管理办法(2026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二章 准运证的申请与核发 第二十二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需要延续准运证有效期的,应当在准运证有效期届满三十个工作日前,向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延续申请,在准运证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