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部门决算管理制度(2013年) 第二章 部门决算管理制度(2013年) 第二章 第二章 部门决算工作组织 第六条 部门决算工作按照“科学、规范、统一、高效”的原则,由财政部实施统一管理,各地区、各部门依据预算管理关系或财务管理关系分别组织实施。 第七条 财政部是部门决算工作的主管部门。其职责主要是: 第八条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部门决算的管理工作。其职责主要是: 第九条 各部门应当按照财政部门要求,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决算管理工作,并对本部门决算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其职责主要是: 第五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