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部门决算管理制度(2013年) 第五章 部门决算审核 第二十三条 部门决算管理制度(2013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五章 部门决算审核 第二十三条 各地区、各部门应当认真做好部门决算审核工作,凡发现决算编制不符合规定,存在漏报、重报、虚报、瞒报、错报以及相关数据不衔接等错误和问题,应当要求有关单位立即纠正,并限期重新报送。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