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邮政局关于快递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2011年) 三、 邮政局关于快递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2011年) 三、 三、 快递企业兼并重组的重点 (一) 鼓励不同类型快递企业的兼并重组。鼓励优势快递企业加强联合,形成品牌化、规模化、网络化、信息化的大型快递企业集团。鼓励大型快递企业与中小快递企业,以及中小快递企业… (二) 鼓励特许经营型快递企业的兼并重组。鼓励总部企业与被特许企业实施以资本为纽带、集约化管理为目标、一体化运营为核心的兼并重组。在平等协商、依法合规的基础上,通过合作… (三) 鼓励快递关联产业的兼并重组。鼓励航空、铁路、公路等运输企业与快递企业合资、合作或兼并重组,拓展服务网络,提升核心能力。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制造企业和物流企业与快递… (四) 鼓励快递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开展兼并重组。支持符合条件的快递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债券、可转换债等方式为兼并重组融资。鼓励上市快递企业以股权、现金及其他金融创新方式作为… (五) 鼓励不同所有制快递企业的兼并重组。支持国有快递企业间的兼并重组,集约配置快递服务资源,实现优势互补,发挥国有企业的骨干作用。鼓励国有快递企业兼并重组民营快递企业… (六) 鼓励优势快递企业跨国兼并重组。支持优势企业加强联合,兼并重组周边、新兴市场、欧美等国家的快递企业,建立境外分支机构,延伸服务网络,稳步实施国际化发展战略。 (三)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