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邮政局关于快递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2011年) 三、 快递企业兼并重组的重点 (四) 邮政局关于快递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2011年) (四) 三、 快递企业兼并重组的重点 (四) 鼓励快递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开展兼并重组。支持符合条件的快递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债券、可转换债等方式为兼并重组融资。鼓励上市快递企业以股权、现金及其他金融创新方式作为兼并重组的支付手段,依托资本市场提升兼并重组效率,促进行业整合和产业升级。 (三)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