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局关于快递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2011年) (二)

(二) 鼓励特许经营型快递企业的兼并重组。鼓励总部企业与被特许企业实施以资本为纽带、集约化管理为目标、一体化运营为核心的兼并重组。在平等协商、依法合规的基础上,通过合作、收购、股权置换等形式,完善产权和激励机制,切实强化总部的管理和控制,促进网络资源优化配置,有效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