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局关于快递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2011年) (二)
(二) 加强行业层面的政策协调。国家邮政局将规范审批流程和监管程序,细化有关政策和配套措施,研究解决快递企业兼并重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重点指导跨省、涉及外资的快递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参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75号)等规定,积极争取支持快递企业兼并重组的财税、土地等优惠政策,营造支持快递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的良好环境。